查看原文
其他

【通知公告】速看!大奖获得者可参加科考活动!关于开展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

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团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团委,上海市海洋局、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、山东省海洋局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、厦门市海洋发展局、青岛市海洋发展局,各有关院校,自然资源部、共青团中央、海军所属有关单位、机关有关司局: 
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进一步关心海洋、认识海洋、经略海洋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深入推进海洋强国建设,引导社会公众学习海洋知识、增强海洋意识、建设生态文明,国家海洋局、共青团中央、海军政治工作部决定共同主办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01

竞赛主题

保护海洋 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


02

竞赛时间

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


03

有关要求

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,做好线上竞赛的组织发动,引导更多的大学生及社会公众参加竞赛活动,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比赛。要充分借助电视、网络、新媒体等各类宣传平台,广泛开展竞赛宣传工作,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,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海洋、认识海洋,更好地利用海洋。


联系人及电话:

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:

蔡紫南  010-63881303

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:

兰  彦  010-85212814

海军政治工作部宣传局:

莫小亮  010-66960176


自然资源部办公厅

共青团中央办公厅
海军政治工作部宣传局

2020年5月19日



奖项设置

1.个人奖

大奖3名:“南极奖”“北极奖”“大洋奖”各1名,从大学生组竞赛一等奖选手中决出。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及鼓励奖若干名。

2.组织奖

根据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、各单位组织参赛选手的规模、竞赛情况及获奖名次等确定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
3.优秀指导教师

根据组织参赛选手的数量及获奖名次等情况确定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
奖励政策

1.“南极奖”“北极奖”“大洋奖”3位大奖获奖者,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,可参加南极、北极、大洋科考活动。

2.一、二、三等奖及其他奖项获得者,颁发获奖证书。



《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规程》

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

 • END • 

nfhy

如有侵权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尽快处理

文案:自然资源部网站

封面:自然资源部网站

编辑:胡悦

初审:胡悦

审核:漆姗姗

审定发布:杨清华



往期阅读

【聚焦两会】最全!一图读懂2020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 

【新闻速递】南方海洋实验室副主任王辉研究员组织翻译《21世纪业务化海洋学》正式出版 

【海洋强国】79件涉海!自然资源部2019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结

继续滑动看下一个
南方海洋实验室
向上滑动看下一个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